董道律师学院法律沙龙第十三期:涉一人公司纠纷诉讼实务

日期:2022-04-29

2022年4月29日,在疫情期间,这次的主讲人杨悦律师克服困难开展了讲座活动。本次讲座主题为“涉一人公司纠纷诉讼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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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具备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法人人格独立及有限责任的风险安排的共性特征之外,亦也有其独特的优势,多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时也会选择担任经营者,因此在内部治理、经营管理具有一定经济效率性,并且在这种经营与所有合一的情形下,比较不会发生因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代理成本。但是利弊相辅,一人公司同样带来弊端并备受诟病,由于股东单一性,所以缺乏复数股东的牵制和制衡,更加容易发生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及有限责任制度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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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降低交易风险,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待遇之例外应际而生,即在具体的案件中,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对法人人格做个案性否认,要求滥用股东共同承担债务,以规制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制度法律保护屏障的行为,修正滥用法人格而导致的不公现象。


杨悦律师本次讲座以法人人格的否认以及实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视角,探讨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纠纷的司法裁判思路及实务。杨律师介绍了以人格混同、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与控制为由否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以及夫妻型公司这类典型情形是否属于实质意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结合案例以理解目前司法的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