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9-02
1、 上周,公司业务团队代理的某科技公司名誉权侵权一案开庭,本所代理的被告一方为某金融业务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原告通过金融平台向第三方借款后逾期,第三方向其催收,原告认为该催收行为侵犯其名誉权;本所律师认为被告非合同当事人和行为实施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原告混淆了诉讼主体应予驳回其诉讼请求,法院建议原告确认是否继续诉讼否则将面临败诉风险。
2、 上周,刑事业务团队律师赴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李某涉嫌诈骗一案提供辩护。本案当事人系浙江某博物馆员工,2017年初到嘉兴工作,主要从事销售工作;2017年底因公司业务涉嫌利用收藏品鉴定诈骗被刑事拘留并逮捕,2019年3月获得取保;该案涉案人员30多名,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近年来因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公司行为导致一些刚出校门大学生成为犯罪嫌疑人甚至构成犯罪的案例高发,本所律师提示大学生择业需要谨慎选择行业及企业,远离高风险行业及企业。
3、 上周,民商业务团队与某工程项目业主方接洽,本所律师就业主方遭遇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中违约的情况做了沟通并制定了具体解决方案和谈判策略。
4、 上周,本所公司业务团队接待了公司客户重庆巴康食品有限公司多位领导,双方就公司发展中的合规与投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5、 上周、本所知识产权团队代理注册的多家企业十余个商标申请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另有十余项申请获得商标注册。